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县《关于转发省政府皖政办明电[2012]11号和省教育厅皖教秘思政[2012]32号文件的通知》(太教基字[2012]28号)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2]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思政[2012]32号)全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心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除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
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2]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思政[2012]32号)(下载)
牛镇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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