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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做好汛季防汛工作的通知

2013年05月07日 17:02:36 来源:太湖县牛镇镇中心学校 访问量:387

各中小学:

根据201357日上午太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政府章新旺镇长要求,各中小学在汛期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中小学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要安排专人负责防汛工作,确保职责明确。

二、各校要在汛期前(6-7月份)及时做好排除安全隐患工作,组织人力清沟排水,疏导泄洪,以保证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校要加强汛期路队护送工作,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四、凡属地质灾害点学校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疏散师生,并及时上报。

 

       牛镇镇中心学校

                201357

编辑:高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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