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县教育局太教研字[2010]15号、太教基字[2011]1号、太教纪字[2010]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2011学年上学期结束及寒假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期结束及寒假安排时间:
1、本学期期末考试小学1月19日,中学19-20日,各小学21日前
报账。22-25日针对性家访,财产清理,财务结算,收集资料、整理档案,学校工作总结。寒假从2011年1月26日开始。
2、下学期2月16日教师到校,2月18日学生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
二、期末和寒假期间有关工作要求:
1、各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在师生离校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要对所有校舍特别是供电设施、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微机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并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各校长要亲自过问,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要走到、看到、问到、查到,并及时整改,坚决做到不留安全死角。
2、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会的条件,对学生进行集中的预防消防、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交通工具,尤其是放假时各校要派员到乘车(船)点监督。各校在放假前要给每位家长发一封信,提醒寒假安全教育问题及注意事项,要明确规定学生寒假期间不准进入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不准到烟花炮竹企业或私人作坊打工。
3、加强寒假值班工作。各校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名单及职责发送到中心校邮箱,纸质文稿在放假前上交中心校。校长在假期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校要成立安全防治巡查小组,假期对校舍进行安全巡查。如学校或师生突发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寒假期间,各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县教育局太教纪字[2010]1号文件《关于规范在职教师行为的暂行规定》,学习先进教师的先进事迹。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下学期,中心校将按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严查向学校、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
5、为深入推进“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寒假里要求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各校要特别关注、帮助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的在假期学习与生活,与家庭及所在村组联系,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努力做好防流堵辍工作,各校要认真记载教师家访情况,将其作为有关资料存档。
6、强化学校财务、财产管理,要对本学期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生均公用经费和代收代支经费)进行全面核算并向教职工公示,要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办法完善报帐手续。
特此通知。
牛镇中心学校
2011年元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