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太教人字[2011]1号文件精神,经中心校元月18日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就2010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2010年9月在册的正式教职工数(不含特岗、支教教师)为分配依据,病假、事假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中心校分配。
二、分配方法
原则上按照《牛镇镇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法》的规定,同时结合中小学自身实际按上下学期在岗人员实施考核分配。根据太教人字[2011]1号文件要求,原《牛镇镇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中的二大项“考核办法”中的第四项和第六项取消。教学点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中心校下拨的指标金额分配给教学点教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各校(或片)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亲自担任成员由各方面代表组成。
2、绩效工资分配要严格在考核的基础进行。要真正体现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章办事,规范操作。考核和分配结果要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对出现的情况,要认真分析,说明道理,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发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纳入教职工一块进行。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四、绩效考核分配上报审批材料要规范齐全。
各校于元月22日前将以下绩效考核分配材料上报中心校。
中学:
1、2010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表(上报电子表和纸质稿);
2、2010年度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审批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小学:
1、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分配表;(上报电子表和纸质表)
2、2010年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报告,小学是个人绩效考核表。
要求分配表上的金额精确到元,不得保留小数。
牛镇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元月十八日
附:
1、2010年度中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表。
2、2010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表(上报纸质表、电子表)。
3、2010年度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审批报告(中学,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